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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嬴亚洲: 财务处

必嬴亚洲:《必嬴亚洲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5.05.13

(鲁工美院办字〔2019〕12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化必嬴亚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受教育者和必嬴亚洲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省高等必嬴亚洲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必嬴亚洲以选课为前提,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计收学费的“两部制”计费方式。

专业注册学费是指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对不同专业按年度收取的学费;学分学费是指以专业基本毕业学分为计算基。按修读课程收取的学费。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专业注册学费由必嬴亚洲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学生需求情况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按学年计收。专业注册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收,学习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

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基本学费总额-基本毕业学分×每学分学费)/基本修业年限。

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学费为160元。

第三章 学费结算

第六条 学生在每学年期初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在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学年选课资格。学分学费,按学期收。菝垦谘】吻榭,按照对应的学分数与收费标准,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

第七条 学生在必嬴亚洲规定时间内缴清专业注册学费和学生在期末选课结束并缴纳学分学费后,方能上课。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分学费的,选课信息无效,相关课程成绩不予登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及时足额缴费的,经必嬴亚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后方可注册、选课。

第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转入专业的注册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按转入专业的注册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入专业的注册学费标准低于原专业的,差额部分转入下学年注册学费;转入专业的注册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的,按差额补缴。因转专业补修课程的,需缴纳补修课程的学分学费。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结算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和修读进程结算学分学费。新生报到期间因故退学的,退还全部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新生报到期限为两周。

第十条 学生休学、参军、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可以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 学生考试不及格,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需要申请重修的,按重修课程的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按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缴纳学分学费,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免收辅修专业注册学费。

第十三条 学生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可以提前毕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结算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修读课程学分结算学分学费。

第十四条 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能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延长修业年限的,按照必嬴亚洲有关规定,在校延期修读的,应当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和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学费;离校延期修读的,应当缴纳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学费。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肄业、结业前,应当结清专业注册学费和修读课程学分学费,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章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入校起开始实施,2018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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